合作交流
西部项目
2021年四川省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简章
发布时间:2021-03-26点击数: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新时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培养出更多地方急需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申请人请仔细阅读 2021年四川省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通知 ,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人需满足西部项目要求及地方创新子项目要求,今年我省共实施四个地方创新子项目,有关简章如下:


方向一:新工科背景下智能制造复合型师资海外培养工程

 

一、留学专业
装备制造、计算机科学技术、人工智能、机械工程、电子工程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年度选派规模20人,其中,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三、留学国别及留学院校
1.日本:山口大学(Yamaguchi University)、千叶大学(Chiba University)
2.德国:明斯特应用技术大学(Münster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汉堡大学(University of Hamburg)
3.英国:卡迪夫大学(Cardiff University)、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University of Wales Trinity Saint David)

 

 

4.美国:德州理工大学(Texas Tech University)

 

5.法国:法国高等科学信息处理工程学院(EISTI)
6.捷克:布尔诺理工大学(Brno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7.加拿大:圭尔夫大学(University of Guelph)
8.新加坡: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Singapore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nd Design)
四、省内牵头院校
西华大学、西南科技大学

 

 

申请人可自行联系外方院校获得邀请函,也可通过西华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协助联系外方院校,如需协助联系,请申请人将个人需求及个人简历(中英文对照)发送至电子邮箱scinno2020@163.com。

 

协助联系不保证一定能获得邀请函。
五、研修主题及专业方向
智能制造装备范畴内的工程教育中的产学研研究;工程教育学科建设;工程教育课程设置;工程教育中的通识教育;产教融合的实践;
六、派出、管理与考核
1.留学人员出国之前,将与其所在单位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内容需包含本项目规定完成的学习任务和预期科研成果。留学人员应承诺在外学习期间完成相应任务,并在归国后提供相关考核材料。
2.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进修任务,取得预期学术成果。
3.抵达学习所在国三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自己情况,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通知所在单位,并与所在单位保持定期联系,至少每两个月将学习、科研等情况以及下一步的计划向所在单位书面报告。
4.学习期满回国后,应自入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学习总结、学术成果报告。
5.项目人员应完成以下学习任务和预期科研成果:
(1)留学期间全程旁听1-2门本专业本科课程;
(2)留学结束后,回本单位作专业学术报告;
(3)学习结束后2年内,理工科留学人员至少发表SCI论文1篇;文科留学人员至少发表C刊及以上论文1篇,申报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省部级项目1项,由人员所在单位考核。
6.留学人员学习期满后,应按期回原单位工作,服从原单位的工作安排。
7.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四川省教育厅西部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资助”。
8.四川省教育厅及有关单位将于每期项目结束后开展项目调研及总结评估,留学人员及所在单位需配合相应活动,提供相关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及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方向二:国际型中医药创新研究人才培养

 

一、留学专业
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年度选派规模10人,其中,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三、留学国别及留学院校
1.德国:莱比锡大学(University of Leipzig)
2.新西兰:奥塔哥大学(Universityof Otago)
四、省内牵头院校
成都中医药大学
申请人可自行联系外方院校,也可通过成都中医药大学协助联系外方院校,如需协助联系,请申请人将个人需求及个人简历(中英文对照)发送至电子邮箱cdutcmszk@163.com。
协助联系不保证一定能获取邀请函。
五、研修主题及专业方向
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相关研究。
六、派出、管理与考核
1.留学人员出国之前,将与其所在单位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内容需包含本项目规定完成的学习任务和预期科研成果。留学人员应承诺在外学习期间完成相应任务,并在归国后提供相关考核材料。
2.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进修任务,取得预期学术成果。
3.抵达学习所在国三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自己情况,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通知所在单位,并与所在单位保持定期联系,至少每两个月将学习、科研等情况以及下一步的计划向所在单位书面报告。
4.学习期满回国后,应自入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学习总结、学术成果报告。
5.项目人员应完成以下学习任务和预期科研成果: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至少达到以下目标一项:
(1)开辟一个新的研究方向或在原来的研究方向上得到突破性成果,且在研修期间或回国一年内依托原单位申报获得 1 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在研修期间或回国一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原单位为第一单位发表 1 篇 A 类论文。以录用证明或期刊原件为准;
(3)回国一年内承担一门列入教学计划的双语教学课程或开设一门反映学科前沿的新课;
(4)回国一年内协助相关学科成功遴选1名优秀国外博士毕业生来校工作;或推荐 1 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依托原单位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计划;或成功推荐 1 名外籍专家来校工作;
(5)在回国一年内与国外合作导师保持长期联系并引荐到原单位进行学术交流或合作;
(6)回国三个月内本人面向同学科领域人员开展一次学术讲座。
6.留学人员学习期满后,应按期回原单位工作,服从原单位的工作安排。
7.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四川省教育厅西部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资助”。
8.四川省教育厅及有关单位将于每期项目结束后开展项目调研及总结评估,留学人员及所在单位需配合相应活动,提供相关材料。


方向三:民航特色专业复合型师资国际合作培养

一、留学专业

飞行技术、航空工程、空中交通管理、飞行签派、国际航空运输运行管理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年度选派规模12人。其中,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三、留学国别及留学院校

法国:法国国立民航大学(EcoleNationale de l'Aviation Civile)

四、省内牵头院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申请人可自行联系外方院校获得邀请函,也可通过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协助联系外方院校,如需协助联系,请申请人将个人需求及个人简历(中英文对照)发送至电子邮箱wsb@cafuc.edu.cn。

协助联系不保证一定能获得邀请函。

五、研修主题及专业方向

飞行技术、航空工程、空中交通管理、飞行签派、国际航空运输运行管理相关研究

六、派出、管理与考核

1.留学人员出国之前,将与其所在单位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内容需包含本项目规定完成的学习任务和预期科研成果。留学人员应承诺在外学习期间完成相应任务,并在归国后提供相关考核材料。

2.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进修任务,取得预期学术成果。

3.抵达学习所在国三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自己情况,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通知所在单位,并与所在单位保持定期联系,至少每两个月将学习、科研等情况以及下一步的计划向所在单位书面报告。

4.学习期满回国后,应自入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学习总结、学术成果报告。

5.项目人员应完成以下学习任务和预期科研成果:

(1)留学人员回国半年内,回本单位至少作1次专业学术报告;

(2)留学人员回国2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至少发表SCI论文或C刊论文1篇,由人员所在单位考核;

(3)留学人员回国2年内,至少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由人员所在单位考核。

6.留学人员学习期满后,应按期回原单位工作,服从原单位的工作安排。

7.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四川省教育厅西部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资助”。

8.四川省教育厅及有关单位将于每期项目结束后开展项目调研及总结评估,留学人员及所在单位需配合相应活动,提供相关材料。

方向四:“体医融合”创新型人才培养

 

一、留学专业
体育教育训练学、康复治疗学、运动人体科学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年度选派规模10人,其中,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三、留学国别及留学院校
1.美国:春田学院(SpringfieldCollege)、伊萨卡大学(Ithaca College)
2.英国:班戈大学(BangorUniversity)
3.德国:弗莱堡大学(Universityof Freiburg)、汉堡大学(University of Hamburg)
4.俄罗斯:俄罗斯国立体育、运动、青年与旅游大学(Russian State University of PhysicalEducation, Sports, Youth and Tourism)
四、省内牵头院校
成都体育学院
申请人可自行联系外方院校,也可通过成都体育学院协助联系外方院校,如需协助联系,请申请人将个人需求及个人简历(中英文对照)发送至电子邮箱243275963@qq.com。
协助联系不保证一定能获取邀请函。
五、研修主题及专业方向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康复治疗和运动人体科学研究
六、派出、管理与考核
1.留学人员出国之前,将与其所在单位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内容需包含本项目规定完成的学习任务和预期科研成果。留学人员应承诺在外学习期间完成相应任务,并在归国后提供相关考核材料。
2.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进修任务,取得预期学术成果。
3.抵达学习所在国三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自己情况,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通知所在单位,并与所在单位保持定期联系,至少每两个月将学习、科研等情况以及下一步的计划向所在单位书面报告。
4.学习期满回国后,应自入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学习总结、学术成果报告。
5.项目人员应完成以下学习任务和预期科研成果:
留学人员回国2年内应达到以下目标:
(1)面向同学科领域的人员至少组织一次学术前沿讲座;
(2)开设1门双语课程,或承担教改课题1项,或编撰(主编)教材(专著)1部;
(3)在原有的研究方向上得到突破性成果,至少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SCI/SSCI、A&HCI、CSCD、CSSCI、EI(JA检索)及以上论文1篇及以上;
(4)在大众健身指导方面形成指导性意见,或开展“体医融合”理论和技术培训,或运用“体医融合”理论开展实践指导(以案例或报告形式进行考核),或承担国家奥运科技攻关服务(以案例或报告形式进行考核)。
6.留学人员学习期满后,应按期回原单位工作,服从原单位的工作安排。
7.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四川省教育厅西部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资助”。
8.四川省教育厅及有关单位将于每期项目结束后开展项目调研及总结评估,留学人员及所在单位需配合相应活动,提供相关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及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上一条:2021年四川省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通知

下一条:我校民航特色专业复合型师资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获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