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学院本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申请人须为学院在校师生。
1.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人,原则上应当由申请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推荐。
2.已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原则上应当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推荐。如申请人尚未参加工作,二级单位视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推荐。
3.聘用制教师申请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应当包含申请留学期限。对合同将于留学时间段内到期的教师,学院应当提前续订新一期劳动合同后,再予以推荐。教师公派留学期间,人事关系应当保留在校。
二、受理时间
根据各项目进度安排,全年受理。各项目纸质申请材料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15个工作日完成提交。对已截止网上报名的项目,不再受理新增申请。
例如: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分别为4月10日—30日和5月10日—31日,各单位按照对应批次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时间应不晚于4月11日和5月13日。其他项目以此类推。
特别注意:对有公示要求的部分项目,学院须按项目选拔要求于网报截止前完成公示,并以学院正式公文形式报送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公文需明确公示情况(公示时间、公示地点、公示结果)及人员基本情况等内容。四川省教育厅不受理未经学院公示的申请。
三、受理流程
1.师生自主申报。申请人访问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点击“出国留学”页面查询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须于受理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同时完成线下纸质材料提交。仅网上报名,未在受理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的申请无效。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并报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1)及纸质申请材料(详见各项目申请材料要求)至所在二级单位审核。
各推选二级单位需认真审核申请人资格及提交材料真实性,着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方面严格把关,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
2.各项目纸质申请材料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15个工作日完成提交。教师申请材料提交至人事处进行审核,本科生申请材料提交至教务处进行审核,研究生申请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进行审核。对有公示要求的部分项目,人事处、教务处及研究生处还须按要求完成公示。
3.各项目纸质申请材料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由国际合作部完成汇总。国际合作部汇总申请人纸质材料及对应电子档(须与网上提交材料、纸质申请材料完全一致)、《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选意见表》word版(模板详见附件2)后,以学院正式公文形式报送推荐公函、申请人全套纸质材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选意见表》word 版等材料至四川省教育厅。
4.四川省教育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包括项目资格审核、材料审核等。初审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要求进行。如存在不符合项目选拔条件,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初审不予通过。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
联系人:师资科 唐喆,联系电话:0838-5187006;
教务处:
联系人:教务科 陈九昊,联系电话:0838-5182516;
研究生处:
联系人:研究生培养科 曹怀春,联系电话:0838-5183032;
国际合作部:
联系人:外事办公室 刘潇,联系电话:0838-5183504。
附件: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
表
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选意见表》word录入模板
国际合作部
2024年3月12日